(2004)长执字第69号
裁判日期: 2004-06-02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王育英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大仁东村村民委员会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4)长执字第69号申请执行人王育英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3)西民二终字第109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03年12月10日依法受理。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大仁东村村民委员会现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3)西民二终字第1094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朱平旗执行员 王 方执行员 陈正宜二〇〇四年六月二日书记员 李 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