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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长执字第669号

裁判日期: 2004-12-06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梁某某与范某某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梁某某,范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4)长执字第669号申请人梁某某。被申请人范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本院依据(2004)西民一终字第48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此案。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一直不在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04)西民一终字第485号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方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六日书记员  李明 来源:百度“”